“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,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”,昨天发布的《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》宣布了这一重大决定。这是继2013年,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启动实施“单独二孩”政策之后,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形势,中国人口与生育政策的又一次历史性调整。

  放开二孩的消息公布后,引发了许多市民的关注热议。昨天,新浪微博发起“全面二孩”调查,截至昨晚9点,近3万人参与了投票,其中39%的人选择不会,32.8%表示会,还有28.2%的投票者选择了看情况。

  与此同时,社会上也出现了一些对“全面二孩”的错误解读,在此小编为各位一一梳理。

  误读一、计生政策被废止?

  全面放开二孩系我国人口计生政策的又一次重大调整,那么与人口计生政策相关的《人口与计划生育法》等法律,以及“一票否决制”、社会抚养费等政策规定,会不会有所调整呢?

  “计生法”与全面二孩不矛盾

  现行的《人口与计划生育法》提出: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,鼓励公民晚婚晚育,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;符合法律、法规规定条件的,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。

  全面放开二孩后,上述法律规定是否需要修改?

  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专家委员梁中堂表示,《人口与计划生育法》强调的是“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”,而五中全会提出的是“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子女”,从法理层面考虑,二者并不矛盾,不存在修法的紧迫性。不过,从法律的严谨性考虑,《人口与计划生育法》确定的是国家计生政策的总原则,仍有写入“全面二孩”的必要。

  “计生一票否决制”不会取消

  计划生育被定为基本国策后,湖南省常德市于1982年实行“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”,并取得了较好成效。随后,“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”在全国推行。

  全面放开二孩后,“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”是否应该取消?

  梁中堂说,五中全会虽然提出“全面二孩”,可同时强调“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”,“也就是说,计划生育仍旧是基本国策,这一点没有变。改变的只是允许一对夫妻生两个孩子。在计划生育是基本国策的这个前提下,‘一票否决制’不会取消”。

  三中全会启动“单独二孩”政策后,国家卫生计生委主任李斌在求是杂志撰文提出:中国依然要严格落实计划生育“一票否决”制,“巩固和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,确保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;切实维护计划生育政策的严肃性”。

  社会抚养费应继续征收

  近年来,社会抚养费一直是社会关注焦点。2014年11月,国务院就《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(送审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,再度引发社会抚养费的存废之争,有人认为社会抚养费屡次发生违法征收、截留挪用资金等问题,应该取消;也有人认为应该通过立法完善。

  此番五中全会提出“全面二孩”后,社会抚养费再次成为争论焦点。

  梁中堂认为,目前仍不适宜取消社会抚养费,“计划生育还是基本国策,实施‘全面二孩’并不等同于普遍放开,所以生育权仍旧受到限制。在这样的背景下,对于超生行为必须有强制性处罚措施,以维护国策的严肃性”。

  只生一孩应仍享受奖励

  自1982年开始,我国对独生子女家庭实施奖励政策——每月5元独生子女费。三中全会启动“单独二孩”政策后,这一奖励政策成为质疑焦点。

  在去年的全国两会上,全国政协委员、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莫言提交提案,建议提高独生子女费。随后有媒体报道,历经30多年,不少省份的独生子女费标准还停留在每月5元,许多年轻夫妇从未领过独生子女费,这笔钱去哪了?

  五中全会提出“全面二孩”后,独生子女费再次引发讨论:继续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,是否还会享受到独生子女费奖励?

  梁中堂说,“计划生育是基本国策,这个原则并没改变。只要继续执行计划生育国策,那么就应该有奖有罚。《人口与计划生育法》规定:国家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,按照规定给予奖励。那么只要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,就应该获得奖励。国家允许生育二孩,生育一孩的家庭并没有违反计生政策,今后理应继续享受奖励政策”。

  误读二、“全面二孩”与“全面二胎”是一回事?

  昨天发布的《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》宣布“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,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”。

  从字面上不难看出“全面二孩”和“全面二胎”不是一回事。不少媒体和个人将“全面二孩”等同于“全面二胎”是错误的。

  误读三、抢生的二孩不用交罚款了?

  以“单独二孩”政策的推出为参照系,全面放开二孩要落地,恐怕至少要经历4个关键程序:

  第1关:中共中央的决定;

  第2关:国务院制定调整意见,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;

  第3关:各地实施方案报批;

  第4关:地方人大修订计生条例。

  国家卫计委下属的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姜卫平昨日表示,全面落实该政策还需等待各地人大修改地方的法律之后,方可最终落地。

  开放二孩要先修法

  姜卫平透露,全面放开二孩的政策落实应该是参照“单独二孩”政策的实施。他强调,全面放开二孩依旧需要依法落实,首先有个修法的过程。

  2013年11月,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启动实施“单独二孩”政策。当年12月国务院就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了“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议案”,12月末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就通过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印发的《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》。

  该《意见》明确了各地落实“单独二孩”的实施方案。首先,各省(区市)的政府制定实施方案,接着报国务院主管部门(即国家卫计委)备案。之后,各省人大或其常委会修订地方性法规。

  抢生属违法仍可能要罚款

  目前,根据我国《人口与计划生育法》,各省份计划生育的具体办法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。姜卫平介绍,国家仅对计划生育政策做出原则性的规定,而具体的生育政策在省级层面制定。我国正式启动“单独二孩”政策后,多地相应地修改了计划与生育条例。这导致了各地政策的落地出现了时间差。

  如2014年1月,浙江、安徽、江西三省启动“单独二孩“政策,3月至6月多数省份集中实施,9月政策全面落地。地方政策的出台时间决定了新生儿的身份是否合法。

  对于政策落地之前“抢生”单独二孩者的处理,各地也有不同。

  此前媒体曾统计,江西、浙江、天津、北京、陕西、上海、四川、甘肃、重庆、广东、辽宁、湖南、云南、福建、内蒙古、黑龙江、贵州等17个省市自治区明确规定在政策落地之前“抢生”单独二孩者属违法,仍需按规定进行罚款。

友情提示: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,可以点击在线咨询或者拨打24小时咨询热线029-85383838。
Copyrights2010-2017 All Rights Reserved. 西安曲江妇产医院 版权所有 陕ICP备17002243号
网上信息仅做健康参考,并非医疗诊断和治疗依据,具体诊疗还请遵照经治医师意见。